外借服务

发布时间:2014-09-17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外借文献请凭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办理。

2、读者借还文献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3、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4、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按晋城市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

5、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是否属于外借范围、所借文献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好各种凭证。

6、请按期归还文献,如有逾期归还者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日。

7、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待您将逾期书刊归还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8、文献污损、丢失,依据晋城市图书馆相关规定,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咨询办证台办理赔偿手续。

9、对于在逾期、污损、丢失等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晋城市图书馆有权暂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0、未办理图书外借手续夹带出馆按偷窃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