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须知

发布时间:2014-09-17

晋城市图书馆是为大众提供公共阅读和获取信息资源的场所,是社会教育的重要机构,免费向全社会开放。为大家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是每个读者的基本职责。

1、入馆时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2、请注意仪表着装,应衣冠大方得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3、阅览区域内请保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请将手机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

4、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5、请自觉维护公共环境与卫生,请勿携带食物入馆,请勿在阅览区内餐饮,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6、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入馆。

7、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本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8、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区内禁止照相、摄影及用自带数字化设备复制本馆文献。

9、阅览文献时,限于各阅览室内;每次限取两册阅读。

10、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持残疾证的残障读者可优先借阅。

11、图书馆接待年满四周岁以上的读者,全年接待中小学校组织的集体参观。

12、公益性展览和讲座免费开放(未成年人需有家长陪同或集体组织参加,部分活动须凭有效证件或提前预约)。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