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图书馆关于征集“古籍、民国时期文献”资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09:40:35    浏览次数:10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做好古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保护民间散落的文化遗产,晋城市图书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古籍和民国时期文献资源。

一、征集背景

晋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晋豫两省交界处,历来被称为“河东屏翰、中原咽喉、三晋门户”。自然风景秀丽,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荟萃、底蕴深厚。女娲补天、愚公移山、神农播谷等神话传说在这里发生,荆浩、陈廷敬、赵树理等文化大儒从这里走出。古籍、民国时期文献资源得天独厚,品种繁多。征集、整理和利用好这些文献,对于保存地方史料、传承晋城文化、促进我市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古籍和民国时期文献的定义

古籍:是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各类书籍。

民国时期文献:是形成于1912年至1949年的各种知识和信息的载体。

三、征集时间

长期有效

四、征集范围

各种装帧的刻本、写本、印本、抄本等,还包括古字画、碑帖、拓片(本)、档案、宣传品、证照、票据、红色文献等纸、绢、布帛等材质的珍贵文献。

五、征集方式

(一)捐赠:捐赠古籍文献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传承后世,并向捐赠者颁发“永久收藏证书”以作纪念。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文献享有优先使用权,晋城市图书馆在开发利用时将依法维护捐赠者合法权益。

(二)寄存:凡属于社会组织或个人收藏的古籍文献资料不愿捐赠的,可以采取寄存的方式交晋城市图书馆代为保管,寄存的古籍文献资料所有权归寄存者所有,晋城市图书馆与寄存者签订《寄存文献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晋城市图书馆在征得寄存者意愿后进行开发利用。

(三)复制:社会组织或个人有属于征集范围具有历史参考价值的古籍、民国时期文献资料,既不愿捐赠、寄存,也不愿出售的,我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将原件奉还本人。

 

凡有意愿者请与晋城市图书馆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晋城市文博路——晋城市图书馆资源建设科

邮编:048000

联系电话:0356-8981878

任老师:13503562878    原老师:15834216815

邮箱:jcstsgzyjs@163.com

 

 

晋城市图书馆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