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章程

发布时间:2017-07-23 09:46: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晋城图书馆志愿者是能够自觉志愿参与晋城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不计报酬和个人得失,身心健康,自愿为社会读者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条   晋城图书馆原则上不接受14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的读者参加志愿服务。

第三条   晋城图书馆读者服务部统一管理晋城图书馆志愿者的招募、使用、培训、服务和评选表彰等日常事务。

第二章   志愿者分类

第四条  晋城图书馆文化志愿者分为长期志愿者、寒暑假志愿者、新媒体平台志愿者三类。

(一)长期志愿者是指除寒暑假志愿者之外的长期服务于图书馆的固定志愿者。

(二)寒暑假志愿者是指仅在寒暑假期间到晋城图书馆服务的社会志愿者。

(三)新媒体平台志愿者是指服务于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的志愿者。

第三章   志愿者招募

第五条  寒暑假志愿者的招募由晋城图书馆读者服务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晋城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将通过晋城图书馆网页、图书馆微信、馆内通知以及定向邀请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二)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递交申请材料。

(三)审核筛选:晋城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将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面试或实习等方式进行筛选。

(四)确认登记:通过审核筛选的人员即取得晋城图书馆志愿者资格,晋城图书馆读者服务部通知志愿者服务时间、服务岗位。

第六条  长期志愿者、新媒体平台志愿者的招募没有特别的时间限定,符合条件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随时来馆提出志愿服务申请,由晋城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接收或谢绝其相关请求。

第四章  志愿者的使用

第七条  志愿者的使用必须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使用志愿者的部门必须给予志愿者一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关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志愿者的辛勤劳动代替本馆职工的工作量。

(一)需使用固定岗位志愿者的部门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向读者服务部提供需求人员数量以及相关岗位信息。

(二)读者服务部将相关信息报请馆领导批准后,电话咨询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意愿。

(三)志愿来馆工作的志愿者须遵守晋城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所属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缺席,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四)志愿者到岗服务需按时签到领取志愿者服务统计表,着志愿者统一服装上岗,微笑服务。

(五)读者服务部定期向各部门征求志愿者服务意见,收集志愿者服务情况测评表。

(六)志愿者服务情况测评表满分100分,评语可作为服务情况的补充意见,由使用志愿者的部门负责人客观如实填写。

(七)读者服务部将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岗位、志愿者服务情况测评表收集整理,供评选优秀志愿者时参考。

第八条  志愿者每天服务的起止时间不得超过本馆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

  第五章    志愿者档案管理

第九条  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者服务意向。

第十条   根据服务部门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与服务部门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化,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第十一条   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集体情况进行记录。

(一)服务四次及以上志愿者成为图书馆注册志愿者。

(二)图书馆对每位志愿者进行编号,统计服务情况,存档。

(三)每年七月对上年度服务十次及以上志愿者统一加100积分。

(四)服务十次及以上志愿者结束服务时可向图书馆申请志愿者证。

第六章    志愿者培训

第十条  晋城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将不定期地针对志愿者的类型,开展岗位培训、发放培训手册。岗位培训的方式主要有技术讲座、交流座谈会、文化参观活动等。

第七章   志愿者表彰

第十一条  晋城图书馆定期将评选出若干位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并在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等。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晋城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章程》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晋城图书馆读者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