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实行读者证年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2 15:09:31    浏览次数:222

晋城图书馆自2015年实行读者信用积分制以来,接待读者483万余人,办证逾13万张,免押金、零门槛的借阅模式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好评。为进一步完善读者信用积分制,规范读者证管理,晋城市图书馆将实行读者证年审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读者证实行年审制度。读者持证三年后需进行年审,未如期年审的读者证功能将被暂停。如需恢复使用,可持身份证及读者证原件到总服务台进行现场年审或电话提供信息。

二、本次年审分为集中年审和常规年审两类,分别适用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的读者证及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读者证。

(一)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读者证,实行常规年审办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年审;

(二)2021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读者证,实行集中年审办法,完成初次年审后,系统自动将该证转为常规年审证。

 因参与年审的读者证基数较大,对集中年审的读者证拟采取分时间段审核的办法,分段审核时间如下:

 1.办证时间为2014.10.1—2016.12.31的读者证,年审启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2.办证时间为2017.1.1—2018.12.31的读者证,年审启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3.办证时间为2019.1.1—2021.12.31的读者证,年审启动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三、年审的内容主要为核实读者信息,包括读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读者证号等,确保读者证在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系统中可正常使用。

四、年审时间:除周一闭馆外,其它正常工作时间均可进行年审。电话年审请拨打0356-8981096。 

五、读者需确保提供的读者信息真实、正确,如出现与系统提示不相符的记录,将会影响本人的年审进度。  

  

 

                                    晋城图书馆

                                     2022年3月1日